发布日期:2013-01-12 来源:当德士 阅读:13974
当加盟商适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,总部有权终止加盟商的加盟资格:
1.对缔结合同、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;
2.不坚持向总部集中进货的原则,在规定外进货,或者不遵照总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;
3.不遵照总部的更改劝告,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;
4.滞付商品货款、技术指导费、年度管理费、滞纳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,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;
5.加盟分点合作合同终止时;
6.有损害作为经营信用的言行,或者妨碍了经营活动及欲妨碍时。